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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多點】家樂福電子禮券$50(餘額型)<點數兌換>_電子憑證

兌換注意事項


【序號使用期限:自發出日起算至90天】
【電子憑證使用說明】
●純點商品無法退換貨。
●兌換完成後票券序號始生效,恕無法取消、無法更改,亦無法退還點數。兌換完成代表您已閱讀並同意此注意事項。
●於結帳時出示電子禮券(包括實體卡片或網路卡片均可),為避免爭議,無法接受手抄序號或口說序號方式要求兌換。每次結帳扣款完成後,經刷新頁面/重新整理後,餘額會同步顯示。
●不用一次使用完畢,可以多次扣款直到餘額歸0為止,且餘額無效期,結帳時再次出示原未消費完之家樂福電子禮券序號即可進行付款。
電子禮券內金額並無使用期限,卡片金額自銷售日/儲值日起由星展(台灣)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自出售日/儲值日起算一年。
 
電子禮券客服中心電話:0809-001-365
 
家樂福保有對電子禮券所有服務條款及行銷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之權利。
 
[電子禮券消費]
 
1.電子禮券可於全國家樂福、Mia C’bon頂級超市各分店賣場提領、兌換商品,可使用電子禮券之美食街及商店街店家詳如https://reurl.cc/9RVMQO,但不適用於大宗提貨、購買量販商品提貨券、禮物卡及支付商品服務費用(如:安裝費用、運送費用)或其他家樂福指定之商品等。另因政府法令規定,電子禮券無法用以支付代收及代售業務之消費,例如:悠遊卡、icash儲值等。
2.電子禮券於儲值時已開立統一發票,故持電子禮券消費金額僅有明細,不再開立統一發票。
3.結帳前請出示電子禮券,為避免爭議,無法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方式要求兌換。
4.電子禮券餘額不得直接兌換為現金,不用一次使用完畢,可以多次扣款直到餘額歸0為止,且餘額無效期。亦可儲值於家樂福錢包於家樂福賣場兌換商品。
5.消費者在使用電子禮券消費後,請在離開結帳櫃台前再次確認您的明細、發票及電子禮券收據上的餘額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後請再行離開,離開結帳櫃台後,若對電子禮券餘額有爭議時,請持原購買發票、電子禮券及收據至原分店服務中心櫃台處理。
6.消費者使用電子禮券消費購物後,若發現商品有瑕疵欲退貨時,請攜帶原消費明細、發票至分店服務中心進行退貨,原消費款項將退回至實體餘額卡、禮物卡中,恕無法以現金退回,原若使用好康卡或家樂福信用卡所獲之紅利點數及其他優惠,亦將一併扣除。
7.為配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任何法規規定不得以折扣或贈獎等優惠方式販售之商品,均不得以電子禮券換購之。
8.電子禮券為不記名,亦無法進行掛失或止付,任何人持本卡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
9.持電子禮券消費需合併使用家樂福好康卡或家樂福信用卡,方可獲得家樂福紅利點數,若單獨使用電子禮券消費,恕無法獲得點數累積。
【注意事項】
●發行人: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本電子憑證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
●因電子兌換憑證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有皆可兌換,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恕不補發。
●本電子憑證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本電子憑證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如涉及偽造情節重大者,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廠商將依法追究。
● 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家樂福保有對電子憑證所有服務條款及行銷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之權利。

安心履約保證

1.銀行信託保證
憑證由將分別存入發行人於信託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2.退費保證
在憑證優惠期間內、超過憑證優惠期間:尚未到店兌換的憑證,可辦理全額退費。
※ 部分憑證所指稱之內容為依據特定單一時間與特定場合所提供之服務 ( 包括但不限於演唱會、 音樂會或展覽 ),當憑證持有人因故未能於該特定時間與特定場合兌換該服務,恕無法要求退費 或另行補足差額重現該服務。

3.店家風險保證
若店家於兌換期內倒閉或因故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則消費者原支付之金額
將全額退費。

享樂券內容由康太數位提供,若有任何服務

需求請洽康太數位

康太數位服務專線:(02)7729-9040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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