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115/10/13~115/11/12
活動對象:活動期間至點數商城累積消費滿$5,000(包含點數折抵金額),即獲抽獎資格
適用通路: Hami Point點數商城(票券館、品牌館、好買市集、神腦生活、SUPERBUY市集及VIP購省館)
| 獎項 | 名額 |
|---|---|
| iPhone 18 Pro 256G | 1名 |
| 東京雙人來回機票 | 2名 |
| Hami Point 111點 | 1,000名 |
※ 累積消費依同一中華電信會員帳號之訂單累積計算。
注意事項
1. 活動期間於Hami Point點數商城(含票券館、品牌館、好買市集、神腦生活、SUPERBUY市集及VIP購省館)累積消費滿$5,000(包含點數折抵金額),即獲以下抽獎資格:共計抽出:iPhone 18 Pro 256G (1名)、東京雙人來回機票 (2名)、Hami Point 111點 (1,000名)、每持卡人證號抽獎資格上限1次。
※獎項說明:
iPhone 18 Pro 256G
東京雙人來回機票:
Hami Point 111點:
2. 活動消費須於活動期間內完成,且交易須於115年11月12日前完成請款入帳,始符合抽獎及回饋資格;正、附卡消費金額合併計算,回饋統一發送予正卡持卡人。
3. 滿$5,000之抽獎活動,中獎名單將於115年12月31日前公告於Hami Point入口網(https://hamipoint.cht.com.tw/)。超過1,000元(點)之獎品,會依客戶於中華電信會員中心所留存之資料以E-mail及簡訊通知中獎者,中獎者需於接獲通知後,二週內填寫「領獎收據及個人所得申報資料表」,並附上身分證影本回傳主辦單位。逾期或未回傳者,皆視為放棄領獎權利。實體獎項以郵寄掛號寄送,獎品郵寄住址僅限「台灣本島、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點數獎項將於公告後3個工作日內將點數回饋至符合資格的會員帳號中。
4. 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視同同意本公司做為抽獎、得獎公告、贈品發送之用,並同意本活動本公司進行中獎相關聯繫事宜;若參加者未依規定詳填基本資料(姓名、E-MAIL、聯絡電話…等)或登錄資料有誤無法聯繫中獎者,致影響參與抽獎、得獎或領獎等權利者,概由參加者(中獎者)自行負責且不得求償。中獎者若因資格不符、自動放棄或未遵守本活動規定,致遭取消領獎資格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求償。
5. 因填寫或會員中心留存資料不全、有誤而導致贈品冒領者,恕不另行補發。經查資料有造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該中獎者須繳回已領取之獎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中獎者喪失領獎資格或未領取獎項,亦或於獎品發放後發生如遺失、盜領或損毀情況,恕不補發或更換獎品。
6. 如有任何因手機、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本公司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延遲、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7. 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競賽或機會中獎獎項價值超過NT$1,000元以上者需做所得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者(含),中獎人除所得申報外,尚須先繳納10%之稅金。稅金扣繳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為處理後於年度報稅時開立扣繳憑單予中獎者。中獎者應先準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國人士請繳交護照及居留證影本)相關文件及稅金繳納證明予本公司,始得領取活動獎項。未提供領獎證明文件者,視同自動放棄得獎權益。
8. 活動之贈點記錄均以本公司電腦系統紀錄為準。本公司有權檢視各項交易及贈點記錄,若參加人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或涉及不正當得利及非法行為,本公司將公告排除其參與活動及兌領資格。
9. 客戶隱私權保護:
10.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中華電信(股)公司與中國信託銀行得保留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相關事宜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11. 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手機直撥123或0800-08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