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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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使用期限:自發出日起算至170天】
★限時優惠★【享樂券】21Plus 烤半雞炸雞泡麵分享餐(2784)
【商品內容】
香草烤半雞*1 + 香脆炸雞*2 + 雞汁泡麵*1 + 中薯霸*1 + 蜂蜜綠茶(M)*2(票券面額:692元)
【注意事項】
本券可於全台21風味館、21PLUS門市使用,請參考官網資訊
不適用門市:台大微風門市、南港環球門市、板橋大遠百門市、徐匯廣場門市、桃園遠百門市、華泰門市、新竹巨城門市、竹北遠百門市、竹科台積、台中大遠百門市、台中中友門市、高雄遠百門市、21TOGO
1.本券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或兌換現金,請於結帳時出示本券使用。
2.本活動不提供外送(包含foodpanda等各外送平台),請至門市兌換使用。
3.本券可兌換券上所載之指定商品,亦可補差價升級商品。
4.本券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請一次抵用完畢,不可重複使用。
5.本券不得與其他行銷活動合併使用。
6.圖片僅供參考,實際商品請以現場供應為準。
7.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8.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
9.本券有效與否,以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10.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11.若對本券使用上有任何疑問請洽客服專線:0800-016-138。
1.銀行信託保證
憑證由將分別存入發行人於信託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2.退費保證
(1)於憑證優惠期間內或優惠期間屆滿後,尚未至店家兌換之憑證,如有退費需求,得依相關規定申請辦理,符合相關規定者,將依規定辦理退費,發行人得保留收取返還金額百分之三之費用作為手續費。
(2)倘係使用全額點數兌換「享樂券」,則本「享樂券」屬無償兌換之贈品,性質非一般消費性預付型禮券,不適用各種「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享樂券」一經兌換即不得向康迅數位請求退還、退款、延展效期或申請改換商品。「享樂券」均有設定兌換使用期限,逾期即為失效,尚請留意。
3.店家風險保證
若店家於兌換期內倒閉或因故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則消費者原支付之金額將全額退費。
4.享樂券內容由康太數位提供,若有任何服務需求請洽康太數位。
康太數位服務專線:(02)7729-9040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