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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折

Mister Donut 230元 原價 現金抵用券_電子憑證

230

200
可用Hami Point一點折一元

兌換注意事項



【序號使用期限:自發出日起算至170天】
※本券適用於全台限定Mister Donut 統一多拿滋門市使用,不適用7-ELEVEN Mister Donut專櫃、外送外賣、預訂服務
※i禮讚票券不適用門市 : https://reurl.cc/L5dqjL
※未販售現做飲品門市請參考Mister Dount官網公告:https://reurl.cc/grXLrp

1.結帳前請出示本券,請店家選「i禮讚」核銷,不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方式兌換。每人每次不限張數使用。
2.本券面額限一次抵用完畢,餘額無法分次抵用,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不得與其他優惠券、門市行銷活動合併使用。
3.本券使用後恕無法退貨。
4.如門市商品價格調漲,請依門市公告實際定價補價差。
5.本券優先使用兌換指定商品(詳見【商品內容】)。若門市無法供應時,消費金額限原價購買甜甜圈、瑪芬、派、糰子系列商品、現做飲品(不含罐裝飲品、牛奶及水),可補差價換購價高商品。不適用冰品、物販商品、禮盒禮品等。
6.商品為每日新鮮出爐,以門市現場陳列販售之品項為準,如商品當日售完,請至鄰近門市兌換或擇日再行兌換。
7.商品圖片僅供參考,實際商品請以店內為準。
8.本券請於指定日期前兌換完成,逾期恕不受理。
9.本券兌換時不開立發票。
10.本券有效與否,以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11.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12.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1.銀行信託保證
憑證由將分別存入發行人於信託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2.退費保證
(1)於憑證優惠期間內或優惠期間屆滿後,尚未至店家兌換之憑證,如有退費需求,得依相關規定申請辦理,符合相關規定者,將依規定辦理退費,發行人得保留收取返還金額百分之三之費用作為手續費。
(2)倘係使用全額點數兌換「享樂券」,則本「享樂券」屬無償兌換之贈品,性質非一般消費性預付型禮券,不適用各種「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享樂券」一經兌換即不得向康迅數位請求退還、退款、延展效期或申請改換商品。「享樂券」均有設定兌換使用期限,逾期即為失效,尚請留意。
3.店家風險保證
若店家於兌換期內倒閉或因故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則消費者原支付之金額將全額退費。
4.享樂券內容由康太數位提供,若有任何服務需求請洽康太數位。
康太數位服務專線:(02)7729-9040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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