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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樂券】Uber/Uber Eats 920元通用券 (餘額型)

920
可用Hami Point一點折一元

兌換注意事項

本券之兌換效期為購買日至150天止。

【序號使用期限:即日起至2026/02/28】(餘額請於2026/02/28前使用完畢) 
【電子憑證使用說明】 
●抵用券使用方式:【開啟 Uber Eats 或 Uber APP】>【帳戶】>【錢包】>【新增抵用券代碼】。
●使用 Uber / Uber Eats App 結帳時,系統將會自動套用抵用券餘額為優先付款方式。
●抵用券目前暫不適用於"排定"訂單,且不適用"現金"作為餐點預設付款方式。

【注意事項】
1. 本抵用券經領取存入 Uber Eats / Uber 帳號後不可退還,恕不得要求轉換為現金,或其他同等金額的抵用券,請謹慎使用。
2. 此抵用券適用於 Uber Eats App的美食外送、外帶自取、生鮮雜貨與優市外送服務、以及 Uber 乘車費用折抵。
3. Uber Eats 平台目前美食外送範圍及合作商家夥伴服務時間,請參照 Uber Eats 官網,實際情況請依店家營業時間為主。
4. 本券乘車折抵限於 Uber 營運範圍內使用,亦無法兌換現金。
5. 如費用超過本券面額,超過之金額會直接從使用者綁訂的信用卡扣款;如車資低於本券,可於抵用券有效期限內,折抵未來消費,直至用盡。本券序號具唯一性,一組序號僅供歸戶一次,歸戶後該序號視同已兌換,不接受取消或返還,亦不可轉換為現金。
6. 請於票券上顯示之效期前兌換,不得零售或轉售。
7.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8. 本券於出售時開立購買證明,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如使用於 Uber 乘車服務,會開立乘車證明記錄於 Uber App 中;使用於 Uber Eats 會由餐廳端依照統一發票規定,端開立發票,隨餐附上。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9.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10. 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11. 若您於使用 Uber / Uber Eats 服務時需要任何和協助,觀迎聯絡 Business-support@uber.com。
12.康太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活動及抵用券修改、變更、取消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13.關於Uber / Uber Eats APP之問題,請利用App內建幫助功能回報問題。 
14.抵用券已於Uber / Uber Eats 歸戶:即代表已使用,無法退款。 
15.抵用券已於Uber / Uber Eats 歸戶,已消費使用,但行程申請退款:視申請原因由Uber / Uber Eats 客服提供退款。 
16.序號兌換後,若有任何折扣碼使用問題,請於Uber / Uber Eats 訂單與Uber / Uber Eats 客服聯繫。 


【發行商資訊】    
●發行單位:康太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號2樓    
●統一編號:24317014    
●負 責 人:李易騰    
●資 本 額:180,000,000元    

【履約保證】    
●康太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電子憑證與優惠券商品,以商品出售價格由發行人存入台新銀行、第一銀行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保證期間:發售日起一年    
 


安心履約保證

1.銀行信託保證
憑證由將分別存入發行人於信託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2.退費保證
在憑證優惠期間內、超過憑證優惠期間:尚未到店兌換的憑證,可辦理全額退費。
※ 部分憑證所指稱之內容為依據特定單一時間與特定場合所提供之服務 ( 包括但不限於演唱會、 音樂會或展覽 ),當憑證持有人因故未能於該特定時間與特定場合兌換該服務,恕無法要求退費 或另行補足差額重現該服務。

3.店家風險保證
若店家於兌換期內倒閉或因故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則消費者原支付之金額
將全額退費。

享樂券內容由康太數位提供,若有任何服務

需求請洽康太數位

康太數位服務專線:(02)7729-9040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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