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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樂券】Uber Eats餘額型抵用券500元

500
可用Hami Point一點折一元

兌換注意事項

本券之兌換效期為2025-02-24 23:59:59止。

【序號使用期限:即日起至2025/02/24】 (餘額請於2025/02/24前使用完畢)  
【電子憑證使用說明】   
●重要提醒:每筆訂單限使用乙張、歸戶代表已使用,無法退貨   
●使用本券須先下載並註冊成為Uber Eats App使用者後,將序號歸戶至用戶帳號內,完成信用卡綁定後方可使用。    
● 歸戶方式:開啟訂單票券>點擊""接受優惠券"" 一鍵歸戶> 完成歸戶  
● APP優惠券使用方式:付款時選擇抵用券  
●查詢歸戶優惠券:帳戶>錢包>抵用券  
●本抵用券所載金額可折抵等同價值行程費用,但不再開立統一發票。   
●本抵用券為餘額型,每筆訂單限使用一次,剩餘金額可於下一筆訂單折抵。。   
●全球70多國、超過一萬座營運城市中皆可使用。
●本抵用券限於Uber Eats APP使用,恕不提供紙本券。   
●本抵用券僅限Uber Eats App 用戶之個人帳戶使用,不適用於企業帳戶。   
●本抵用券需先於外送訂餐前於Uber Eats App歸戶,才能折抵訂單費用。   
●每張抵用券可多次使用。一組餘額型抵用券序號限一Uber Eats個人帳戶兌換。抵用券一經兌換無法取消或更改。   
●本抵用券優惠內容依抵用券所顯示優惠為主。如訂單超過抵用券額度,Uber Eats 將以該用戶所預設/選擇的付款方式結清差額。   
●本抵用券折抵不限於單筆訂單,但請留意每筆訂單將於送達後,才將於Uber Eats App帳戶顯示抵用券剩餘金額。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勿同時或重複下單。為避免餐點外送時間影響您的權益,請務必提前點餐,若餐點於抵用券失效後送達,恕無法使用抵用券折抵。   
●本抵用券僅限兌換之Uber Eats App帳戶持有本人使用,不得兌換現金,亦不得出售、轉讓、轉售、退還或用作其他用途。如經發現並證實,該抵用券將予以取消處理。   
●此抵用券適用於Uber Eats的美食外送、外帶自取、生鮮雜貨外送服務。   
●Uber Eats目前美食外送範圍及服務時間,請參照Uber Eats官網,實際情況請依店家營業時間為主。   
●本抵用券若未歸戶且超過歸戶效期時,原購買人可憑發票向所購買之線上通路辦理退貨。  
●本抵用券為不記名,任何人皆可使用本券,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不再補發或退貨。   
●本券於出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再開立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本抵用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本抵用券之面額為實際售價。   
●康太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活動及抵用券修改、變更、取消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關於Uber Eats APP之問題,請利用App內建幫助功能回報問題。   
●抵用券已於Uber App歸戶:即代表已使用,無法退款。   
●抵用券已於Uber Eats歸戶,已消費使用,但行程申請退款:視申請原因由Uber Eats客服提供退款。   
●序號兌換後,若有任何折扣碼使用問題,請於Uber Eats訂單與Uber Eats客服聯繫。 
 

  
【發行商資訊】 
●發行單位:康太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號2樓 
●統一編號:24317014 
●負 責 人:李易騰 
●資 本 額:180,000,000元 

【履約保證】 
●康太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電子憑證與優惠券商品,以商品出售價格由發行人存入台新銀行、第一銀行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保證期間:發售日起一年 
 


安心履約保證

1.銀行信託保證
憑證由將分別存入發行人於信託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2.退費保證
在憑證優惠期間內、超過憑證優惠期間:尚未到店兌換的憑證,可辦理全額退費。
※ 部分憑證所指稱之內容為依據特定單一時間與特定場合所提供之服務 ( 包括但不限於演唱會、 音樂會或展覽 ),當憑證持有人因故未能於該特定時間與特定場合兌換該服務,恕無法要求退費 或另行補足差額重現該服務。

3.店家風險保證
若店家於兌換期內倒閉或因故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則消費者原支付之金額
將全額退費。

享樂券內容由康太數位提供,若有任何服務

需求請洽康太數位

康太數位服務專線:(02)7729-9040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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