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商品

【享樂券】Uber 餘額型乘車抵用券300元

300
可用Hami Point一點折一元

兌換注意事項


本券之兌換效期為購買日至150天止。

【序號使用期限:即日起至2027/07/31】 (餘額請2027/07/31前使用完畢) 
本券(一次型/餘額型)完成歸戶後即可使用,單筆結帳限用乙張。系統將自動帶入最佳優惠,您亦可於結帳頁面手動切換更換其他抵用券。

【電子憑證使用說明】  
●重要提醒:每次搭乘限使用乙張、歸戶代表已使用,無法退貨  
●使用本券須先下載並註冊成為Uber App使用者後,將序號歸戶至用戶帳號內,完成信用卡綁定後方可使用。   
● 歸戶方式:開啟訂單票券>點擊""接受優惠券"" 一鍵歸戶> 完成歸戶 
● APP優惠券使用方式:付款時選擇抵用券 
●查詢歸戶優惠券:帳戶>錢包>抵用券 
●本抵用券所載金額可折抵等同價值行程費用,但不再開立統一發票。  
●本抵用券為餘額型,每筆訂單限使用一次,剩餘金額可於下一筆訂單折抵。  
●全球70多國、超過一萬座營運城市中皆可使用。
●本抵用券限於Uber APP使用,恕不提供紙本券。  
●本抵用券僅限 Uber App 用戶之個人帳戶使用,不適用於企業帳戶。  
●本抵用券需先於預約行程前於Uber App個人帳戶內輸入本抵用券序號,才能折抵行程費用。  
●每組餘額型抵用券代碼限一Uber App 個人帳戶兌換,每張抵用券可多次使用。抵用券一經兌換無法取消、或更改或退貨。  
●本抵用券優惠內容依抵用券所顯示優惠為主。  
●本抵用券無法兌換現金。如實際行程費用超過抵用券額度,Uber 及合作車隊將以該用戶所預設/選擇的付款方式結清差額  
●本抵用券得與其他行銷活動合併使用,Uber及合作車隊有隨時調整是否得與其他行銷方案合併使用之權利。  
●本抵用券若未歸戶且超過歸戶效期時,原購買人可憑發票向所購買之線上通路辦理退貨。  
●本抵用券為不記名,任何人皆可使用本券,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不再補發或退貨。  
●本抵用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本抵用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本抵用券之面額為實際售價。  
●抵用券已於Uber App歸戶:即代表已使用,無法退款。  
●抵用券已於Uber App歸戶,已消費使用,但行程申請退款:視申請原因由Uber客服提供退款。  
● 序號兌換後,若有任何折扣碼使用問題,請於Uber 訂單與Uber客服聯繫。
●抵用券目前僅適用於“個人”基本資料。尚無法使用於“企業”、“商務”與“家庭”基本資料中,需切換身份至“個人”才可以使用。


 
 
【發行商資訊】
●發行單位:康太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號2樓
●統一編號:24317014
●負 責 人:李易騰
●資 本 額:180,000,000元

【履約保證】
●康太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電子憑證與優惠券商品,以商品出售價格由發行人存入台新銀行、第一銀行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保證期間:發售日起一年
 


1.銀行信託保證
憑證由將分別存入發行人於信託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2.退費保證
(1)於憑證優惠期間內或優惠期間屆滿後,尚未至店家兌換之憑證,如有退費需求,得依相關規定申請辦理,符合相關規定者,將依規定辦理退費,發行人得保留收取返還金額百分之三之費用作為手續費。
(2)倘係使用全額點數兌換「享樂券」,則本「享樂券」屬無償兌換之贈品,性質非一般消費性預付型禮券,不適用各種「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享樂券」一經兌換即不得向康迅數位請求退還、退款、延展效期或申請改換商品。「享樂券」均有設定兌換使用期限,逾期即為失效,尚請留意。
3.店家風險保證
若店家於兌換期內倒閉或因故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則消費者原支付之金額將全額退費。
4.享樂券內容由康太數位提供,若有任何服務需求請洽康太數位。
康太數位服務專線:(02)7729-9040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我們出了點錯誤,請重新點選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