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換注意事項
【序號使用期限:自發出日起算至90天】 【電子憑證使用說明】 ●即買即用,下單後憑電子序號至大立百貨、大樂購物中心服務台兌換實體商品券,商品券無使用期限。 ●各服務台位置請參考 (1)大立百貨:4樓顧客服務中心。 (2)大樂購物中心:1樓服務台。 ●本券適用於大立百貨、大樂購物中心。 ●即日起因改裝工程大統和平店服務台停止電子商品券兌換作業。購買人仍可憑電子商品券至大立百貨、大樂購物中心服務台兌換實體商品券。 【大統商品券使用說明】 ●商品券換取商品時須一併將主券及副券交由大統集團收銀人員剪下,若購買人自行剪下商品副券則失效且無法換取。 ●購買商品之金額若超過持有商品券可使用之餘額時,其貨款由購買人當場自付,並且同時開立超出金額的發票。 ●購買商品金額至少須換取足額副券面額以上才可使用。 ●商品券券除換取同等金額之貨品外,不得兌換現金或抵付任何欠款。 ●商品券請勿折疊條碼和自行剪下副券,以便利報帳。 ●商品券係有價證券,經塗改者無效,偽造者依法究辦。 ●商品券已與大樂(股)公司相互連帶擔保,持商品券可依面額向大樂(股)公司購買等值之商品。 ●商品券使用地點:商品券適用於大立百貨B館、大樂購物中心。 ●商品券不適用於大立百貨、大樂購物中心等遊樂場使用。 ●兌換之實體商品券不適用於大統集團各店及大立百貨之酒、香菸專櫃。 ●商品券不適用於大立百貨A館。 【注意事項】 ●發行人: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本電子憑證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 ●因電子兌換憑證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有皆可兌換,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恕不補發。 ●本電子憑證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本電子憑證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如涉及偽造情節重大者,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廠商將依法追究。 ● 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保有對電子憑證所有服務條款及行銷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之權利。
安心履約保證
1.銀行信託保證
憑證由將分別存入發行人於信託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2.退費保證
在憑證優惠期間內、超過憑證優惠期間:尚未到店兌換的憑證,可辦理全額退費。
※ 部分憑證所指稱之內容為依據特定單一時間與特定場合所提供之服務 ( 包括但不限於演唱會、 音樂會或展覽 ),當憑證持有人因故未能於該特定時間與特定場合兌換該服務,恕無法要求退費 或另行補足差額重現該服務。
3.店家風險保證
若店家於兌換期內倒閉或因故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則消費者原支付之金額
將全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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