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換注意事項
【序號使用期限:自發出日起算至90天】
【電子憑證使用說明】
1.即買即用,下單後憑 Mail/會員中心之電子序號至漢神百貨4F卡友服務中心、漢神巨蛋購物廣場6F服務中心兌換實體商品禮券,商品禮券無使用期限。
2.卡友中心位置:
(1)漢神百貨:4樓卡友服務中心
(2)漢神巨蛋購物廣場:6樓服務中心
3.本券適用於漢神百貨及漢神巨蛋購物廣場
【漢神商品禮券使用說明】
- 禮券使用地點(即營業範圍):漢神百貨(地下3樓至8樓)及漢神巨蛋購物廣場(地下1樓至8樓,不含1樓漢來咖啡廳)可互通使用。
(1)本券發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使用本券購物時,不再開立發票。
(2)使用本券購物,無法享有外籍旅客退稅服務或外交官免稅服務,恕無法參與館內檔期之各項活動,但可計入兌換停車券,請持交易明細至 服務台、 服務中心辦理停車折抵。
- 禮券面額
1. 每本10,000元(面額1,000元10張)
2. 每本5,000元(面額500元10張)
3. 每本1,000元(面額100元10張)
4. 每本500元(面額100元5張)
- 禮券一經出售,無法更換面額,購買時請慎選面額種類。
- 禮券遺失、被竊、滅失,恕不掛失或補發;若毀損或變形但本券號碼、面額及主要特徵仍可辨認者,即得使用或申請補發(補發費用每次新台幣伍拾元計算)。
- 禮券可分次使用換取同等金額之商品,不得兌換現金。
- 禮券使用不受時限,塗改無效,偽造禮券,依法追究。
- 禮券不適用專櫃:
漢神巨蛋購物廣場:ZARA、H&M、lululemon、丸亀製麵、藏壽司、海底撈、吳寶春麥方店、修改室。
漢神百貨:CHANEL精品/珠寶、丸亀製麵、藏壽司、湯姆熊、湯姆貝貝。
- 禮券使用限制:不得購買『漢來海港餐廳』、『漢來蔬食』之餐券及星巴克儲值金額,其他優惠或使用之限制依該餐廳之規定。
- 禮券銷售後,不適用或使用限制之專櫃如有異動,將於漢神百貨、漢神巨蛋購物廣場卡友服務中心及網頁公告之。
- 禮券之退還:
安心履約保證
1.銀行信託保證
憑證由將分別存入發行人於信託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2.退費保證
在憑證優惠期間內、超過憑證優惠期間:尚未到店兌換的憑證,可辦理全額退費。
※ 部分憑證所指稱之內容為依據特定單一時間與特定場合所提供之服務 ( 包括但不限於演唱會、 音樂會或展覽 ),當憑證持有人因故未能於該特定時間與特定場合兌換該服務,恕無法要求退費 或另行補足差額重現該服務。
3.店家風險保證
若店家於兌換期內倒閉或因故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則消費者原支付之金額
將全額退費。
享樂券內容由康太數位提供,若有任何服務
需求請洽康太數位
康太數位服務專線:(02)7729-9040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